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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705_365bet官方投注网址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字体大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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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705_365bet官方投注网址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通知

          厦高管〔2021〕116号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信息集团、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705_365bet官方投注网址集团:

          《厦门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705_365bet官方投注网址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经2021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705_365bet官方投注网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16日

          厦门365bet体育在线开户_365705_365bet官方投注网址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信息公开透明度,积极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质量公开推进高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包括组织和编制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更新;推进、指导、协调各处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与评议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处室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五条  各处室负责收集汇总各自工作职能范围内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及时报送办公室,并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答复等相关工作。

          第六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发展规划、工作总结及年度计划;可公开的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含“三公”经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公务员等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人事任免信息;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或更新。

          第七条  以下政府信息不得向社会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公民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

          (三)管委会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第八条  公开政府信息前,各处室负责人应就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报分管委领导审批后,由高新区保密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九条  管委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栏等途径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办公室牵头负责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发布工作,应加强网站建设,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具备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专区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载体作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并定期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供政府信息。

          第十条  管委会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转相关处室做好答复工作。各处室应当自办公室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报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费用。

          第十一条  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情形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二、五十三条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本工作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