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4-12-00-2023-016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3-03-15 |
文 号 | 厦教办〔2023〕17号 | ||
标 题: |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学,市教育招考中心,市教科院,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现将《厦门市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厦门市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为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落实落地,做好我市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体育考试的改革指导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考务管理
1.考务工作由市、区招考中心统筹协调,各考区具体负责辖区内各考点的组织管理。
2.实行考区考务管理。按行政区设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六个考区,成立组织机构及巡考督导机构,分别负责考区考务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考区要根据本方案,确定考点和考试时间安排,制定实施细则,于3月28日前报市招考中心备案。
(二)组织机构
1.市级:设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纪检组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总巡考一人,副总巡考若干人,每个考点派驻巡考员一至二人。
2.区级:设考区总主考一人,副总主考若干人,纪检组若干人,考务人员若干人。设考区总巡考一人,副总巡考若干人,每个考点派驻巡考员一至二人。
3.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若干人(含健康副校长),下设考务、保卫、后勤(含医疗)等小组。主考由考点的校长担任,副主考由在本考点考试的学校领导各一人组成。
二、2023年中招体育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类 别 |
考试内容 |
分值 |
备 注 |
|
必考类(一) |
体育保健知识 体育健身知识 |
4 |
每位考生都要参加笔试 |
|
必考类(二) |
男生 |
10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
15 |
2023年免试,赋满分(15分) |
女生 |
800米跑 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
|||
抽考类 |
排球(对墙壁垫球) |
5 |
||
抽选考类 |
50米跑 |
16 |
考生3选2 |
|
1分钟跳绳 |
||||
1分钟仰卧起坐 |
(一)每位考生必须参加必考类(一)、抽考类、抽选考类的测试。
(二)必考类(一)考试时间10分钟,与《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进行。共设16小题,每小题0.25分,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三)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三、考试时间
考试安排在4月12日至28日进行,具体时间另通知,每天上午8:30开考,下午14:30开考。考生应于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考试,成绩方可认定有效。因故未能参加测试的考生,可于5月27日至28日到市招考中心指定地点参加一次补考。
四、考务工作
(一)考点设置
按照相对集中、照顾偏远学校、有利于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为原则设置考点。
1.设置条件
(1)至少承担2500名左右考生的考试工作,测试场地必须保持通风透气;
(2)拥有周长不少于400米、道次不少于6个的标准塑胶田径场;
(3)拥有8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排球对墙垫球测试区,并采取有效阻隔措施,防止考试过程中相互干扰;
(4)拥有较大的室内体育馆或架空层场地,可进行部分项目测试,或在雨天时作为考试备用场地;
(5)以上的设施场地应相对集中,电力设施方便、安全,能够搭建安全稳定的无线局域网,用于体育考试期间成绩信息的传输;能够提供辅助考试设备(主要考试设备由市招考中心提供,考点校负责接运)。
(6)各考试项目测试场地安装(配备)监控设备,确保考试期间摄像头能全程监控,清晰拍摄到考试场景,考试视频数据至少保留90天。
(7)其他:考点要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安排相关考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熟练使用。考试期间,需派驻有资质的医护人员组成医疗团队,配备常用药品及急救设施设备,安排救护车辆保障。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考点、考场及周边环境消杀工作,为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准备好健康安全的考试环境。
2.设置安排
考区统筹体育考试考点的设置,符合设置条件拟新增的考点,应于3月10日前向考区提出书面申请,由考区初审后报市招考中心。
未设置为考点的学校的考生及社会报名点的考生在考区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裁判和仲裁
1.考试裁判人员的设置、选聘与培训
全市设若干个考试裁判组,每组设总裁判1人、副总裁判1-2人,依项目设项目主裁判1人,裁判员若干人,裁判分组由市招考中心统一安排,原则上不安排在裁判工作单位所在区参与裁判工作。
体卫艺处、市招考中心组织抽调考试裁判,并联合市教科院对考试裁判进行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参与考试裁判工作。被抽调人员所在单位要服从要求,督促被抽调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工作。
2.考试仲裁组的组成及职责
市、区成立考试仲裁组,负责调查处理体育考试过程的偶发事件。区仲裁组无法处理的,报市级仲裁组仲裁。区仲裁组由考区负责组建,组长由考区总主考或副总主考担任,成员由考点主考、市区巡考员、总裁判、考点副主考组成,各考区仲裁组人员名单应市招考中心备案。
(三)考试组织
1.报名
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报考项目。
2.考前准备
(1)考试时间顺序。各考区应合理安排本区各考点及报名点体育考试时间顺序,并于3月28日前报市招考中心备案。市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后,于4月8日前公布各考点及报名点体育考试的具体时间。
(2)考务手册。各考点应于考前一周编排考点考务工作手册,报送考区审核后报市招考中心备案。工作手册中应包含考点组织机构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有关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岗位职责,考点平面示意图,考试安排等。
(3)模拟演练。考前一周开展全仿真模拟考试和突发偶发事件的应急演练,确保相关措施落实到考试管理服务各环节。
(4)场地准备。考前一天对考试场地进行清理整洁,规范标志设置,确保电源安全供应和网络传输的畅通。
3.项目测试细则和考试流程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18〕29号)及《厦门市2023年中招体育技能考试项目测试细则》(附件2)执行。考试流程按照当年的《厦门市中招体育技能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进行。
五、体育考试的免考、缓考、补考
(一)免考。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随班就读的考生,以及经二级以上医院证明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考生,可以申请技能考试免考。对考前因新冠病毒感染,认为不能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免考获批的考生需参加必考类(一)考试,不参与技能考试。监护人和考生报名时不得隐瞒既往病史,确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应提出免考申请,考生本人及监护人应对考生自身身体安全负责。
1.提交材料。中招报名期间考生及监护人填写《厦门市2023年中招体育技能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3)并附相关材料,提交给报名点(已办理借考手续的考生向借入校申请)。
2.初核公示。报名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在考生所在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3月18日前录入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考生的免考申请及相关材料提交,名单汇总上交考区。在3月18日后中招信息管理系统将不再向报名点开放免考申请。自3月18日到中招体育技能测试结束前,因意外伤害导致无法参加技能考试者,经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后方可补报。
3.复审复检。考区于3月20日前完成材料复审和系统确认后,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保健科于3月21日开始组织审核。审核结果经受理中心、体卫艺处、基教处、市招生考试中心会签确认,报局领导审批,统一录入到中招信息管理系统。
4.申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以下简称“技能考试”)免考考生的等级认定及成绩计算。
免考一类考生符合以下任一项情况即可认定:①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书或证明;②因智力残疾或肢体残疾办理随班就读的考生,提交随班就读审批表或花名册。③初三阶段因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育赛事中意外受伤不能参加当年体育中考的考生,由学校提供相关证明申请,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确认的。其技能考试成绩必考类(二)以满分记,抽考和抽选考类以本年度所有参加考试考生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除免考一类考生外,其他经申请获准免考的考生,其技能考试成绩必考类(二)以满分记,抽考和抽选考类以本年度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平均分的80%(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5.复考申请。获准免考的考生,如康复、身体条件确实可以参加体育技能考试的,应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向报名点学校(或借入校)书面申请,并附医学检验相关证明。报名点应根据考生在校参加体育锻炼等方面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点审核同意后将以上材料提交,经考区复核,由保健科再复审。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全市统一补考的时间考试,相关考点应做好考生参加体育考试相关预案。
(二)缓考。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出现发热、干咳、乏力或有其他传染病等异常情况的),不能按时参加体育技能考试的,可于考试前一天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核实后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申请一次缓考,身体恢复后可提出申请参加考试。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且不属于免考对象的缓考考生,其技能考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三)补考。考试过程中考生因偶发事件无法正常完成考试,经考生本人申请、裁判组及考点主考审核批准,可予以补考,其已考项目成绩无效,补考时间安排在全市统一补考的时间进行。
六、管理与监督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区教育局、区招考中心、学校要加强体育考试的管理,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考务要求。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考试时发现考生身体不适应立即报告,并注意交通安全。考点学校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考试区域应实行全封闭,考试区域内的通讯交流一律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专用对讲机,禁止任何人员使用自带通讯设备。
(二)加强工作人员管理。除裁判外,考试期间考点工作人员不得由体育老师担任。报名点带队的体育老师不得进入考点的体育考试区域,所有考试工作人员一律带牌上岗,除裁判外工作人员不得携带测试器具(如秒表)等。
(三)加强考试监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做好报名、免考办理、考试、成绩统计等工作。各级招生监察部门应靠前指导、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裁判冒名顶替、学生替考、成绩录入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医疗保障。各考区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调派出专业人员和救护车辆全程驻守考点,开展体育中考医疗保障工作,配备好AED等医疗急救设备,提前进行相关应急演练和医疗培训。
(五)做好组考防疫工作。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安排和场所设置,避免形成人员聚集。对测试场所要进行定期消毒、通风换气。报名点学校要教育、提醒考生自觉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等工作,提醒学生在出现气促、呼吸困难、胸闷、心跳异常、冒冷汗、心区疼痛(胸或背痛)等身体不适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动并及时报告。
附件:1.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考试评分标准
2.厦门市2023年中招体育技能考试项目测试细则
3.厦门市2023年中招体育技能考试免考申请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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