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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目录请参见《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渠道

          本局主要通过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网址:jt.zxdxwl.com)和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定期向厦门市档案馆、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为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

          厦门市档案馆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80号市档案馆

          联系电话:0592-5036065

          厦门市图书馆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号市图书馆

          联系电话:0592-5371898

            (三)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称

        信息来源

        文号

        关键词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单位代码、信息生成年月份、流水号组成,各部分号码用“-”相连,总长度为18位字符。

        2.信息分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内容分类。根据不同主题和体裁进行选择。主题18类:组织机构简介;综合政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国土资源、能源;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妇女儿童工作;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劳动、人事、监察;其他。体裁15类:命令,决定,公报,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其他。

        4.发布日期。发布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录入的时间。

        5.发布机构。发布机构指政府公开信息发布单位的名称。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

        6.成文日期。成文日期指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7.生效时间。生效时间指信息生效的时间。

        8.废止时间。废止时间指信息废止的时间。

        9.名称。名称指每条政府公开信息的标题。如有主副标题的,只填主标题。

        10.信息来源。信息获取的渠道。

        11.文号。文号指政府公开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文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12.关键词。关键词指反映政府公开信息内容、主题、概要和特点的词语。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工作机构名称: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2-2660611

          传真号码:0592-2660613

          通信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

          邮政编码:361001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 下午3:00-6:0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厦门市档案馆

          受理方式:当面申请、信函或传真

          咨询电话:0592-5036065

          传真号码:0592-5099151

          通信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80号市档案馆

          邮政编码:361012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80号市档案馆一楼102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局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明,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查看附件)),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受理机构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本局监督电话:0592-2660697,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 交通大厦,邮编:361000。

        主办: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闽ICP备06004296-16号

        地址:厦门市鹭江道265号 邮编:361001 技术支持: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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